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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,获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》证书后再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注册,获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》注册证,注册证有效期3年.
注册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》,并依法注册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》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。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。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。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、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,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,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。
物业管理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。代表了当今国内物业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高水平,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,物业管理师证书已成为物业管理人员执业、任职、求职的资格凭证,物业管理师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,国家承认,全国范围内有效。该职业已进入国家准入制度。
(1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[2] :
(一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,工作满10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。
(二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。
(三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。
(四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
(五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
(六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。
(七)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、学位的,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。
(2)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.澳门居民,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。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、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。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。
(3)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.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。